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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远安北山超市买了十个山竹九个坏的

发布者: 丁香快餐 | 发布时间: 2019-5-11 21:39| 查看数: 31849| 评论数: 11|帖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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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去远安的北山超市买东西,买了30块钱的山竹,大概10个左右,晚上回家了掰开来一看,发现里面都是坏的,有的长霉了,有的发黑了,还有的烂融融的,基本上没有一个是好的。
      以下是我在北山超市买的山竹:
IMG20190511211246.jpeg

IMG20190511211253.jpeg

      这是他们超市的标签,上面有我的购买日期5月11日:

IMG20190511211324.jpeg
      我真的是蛮气愤,坏的你摆那里买个什么名堂呢?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难道你们卖不完了,过期了的东西,就重新打上新标签了继续卖的吗?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作为消费者,我希超市可以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更希望食品管理部门能加强管理,不要让这种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肆意而为!


最新评论

向往 发表于 2019-5-12 05:46
商家这样做生意  ,以后谁还敢去买
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19-5-12 09:40
无良商家
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19-5-12 10:44
希望楼主反映的问题能早日得到解决!
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19-5-12 21:45
希望北山超市,解释一下
蛮俩怪 发表于 2019-5-13 09:43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法楼主可获得500元赔偿!
心意凝重 发表于 2019-5-14 09:39
看帖看完了必须要顶一下,至少对楼主的辛苦报道是个尊重!
远安移动 发表于 2019-5-14 16:48
蛮俩怪 发表于 2019-5-13 09:43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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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在綫 发表于 2019-5-15 18:36
北山超市已经无动于衷了,无法回复了,哈哈!估计类似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
马大侠 发表于 2019-6-10 15:33
BIU BIU 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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